請教一個問題......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基金存於金融機構之利息所得,應如何辦理免扣繳稅款證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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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天地管委會 寫道:
請教一個問題......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基金存於金融機構之利息所得,應如何辦理免扣繳稅款證明?
謝謝![/quote]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管理委員會,如僅對住戶收取公共基金及相關管理費用,並無任何營利收入,其以管理委員會名義設立專戶儲存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用之孳息,准予免納所得稅並依下列規定申請核發免扣繳證明;至於公寓大廈以起造人或管理負責人名義設立專戶衍生之存款利息,其已扣繳之利息所得稅款,於成立管理委員會後,得專案向管轄稽徵機關申請,經查明後予以退還。
如符合條件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管理委員會欲申請利息所得免扣繳證明,請檢附下列資料至所屬稽徵機關辦理:
一、法人或機關團體登記立案證書影本。
二、組織章程影本。
三、主管機關核備組織章程之公文書影本。
四、現任委員名冊。
五、基金及收入存放金融機構之存款簿 ( 單 ) 影本。
六、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