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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釐清寺廟產權及地籍資料,維護寺廟權益,請定期換領寺廟登記證並辦理財產變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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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10:18:21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3年4月15日台內地字第1030142380號函
【要旨】為釐清寺廟產權及地籍資料,維護寺廟權益,請依本部103年4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30796號函說明三辦理。檢附本部103年4月11日前開函影本1份(詳附件)。
1) 台內民字第1030130796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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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釐清寺廟產權及地籍資料,維護寺廟權益,請定期換領寺廟登記證並辦理財產變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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