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請教銀行抵押借款問題

Menu
路過的訪客
#1
2006-06-30 12:10:50
以不動產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時,銀行都會以借款金額再乘以1.2倍作為抵押權設定金額,是何原因?
路過的訪客
#2
2006-07-04 07:36:07
根據民法第861條:「抵押權所擔保者為[color=FF0000]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及實行抵押權[/color]之費用,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乘於1.2倍的原因是: 怕原來的金額不夠償還利息、遲延利息、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所以乘上1.2的目的就是讓金額變大,可以貸的更多。 註:「1.2」這個數字,是銀行所定訂定的。
第一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最後頁

請教銀行抵押借款問題

Menu
要先登入才能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