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訊)很多人以為蓋了農舍的土地,就可以不必繳納地價稅。苗栗稅捐處表示,農舍的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就不符合作農業使用的要件,必須課徵地價稅。
該處張處長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人持有土地期間,必須繳納地價稅或田賦。課徵田賦的基本要件為「農地農用」。蓋有合法農舍的土地,符合課徵田賦必須是「農地」的要件,但農舍變更為營業用,就違反了「農用」的要件,已經不符合課徵田賦的要件,依規定必須改課地價稅。
針對農舍是否變更使用,稅捐處每年都會進行清查,張處長呼籲,已經興建農舍的農地,應依規定使用,否則一經查獲,就會喪失政府對農民租稅優惠的資格,而必須負擔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