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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單一地政事務所轄區之土地登記歸戶資料,其費用之計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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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1 09:29:52
【日期文號】: 中華民國95年5月10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 0950725035號函 【內容】: 有關民眾申請單一地政事務所轄區之土地登記歸戶資料,倘未併同申請閱覽查詢該項資料者,僅需依「土地法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書狀費、工本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之「列印各項查詢畫面」項之收費基準計收其所申請列印之歸戶清冊費用(每張二十元),而無須繳納「歸戶查詢閱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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