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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徵機關對納稅義務人申請抵繳之實物是否符合抵繳之要件予以認定,自屬其行政裁量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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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5 15:35:36
裁判字號:91年判第659號 裁判案由:申請抵繳遺產稅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2月18日 裁判要旨:稽徵機關對納稅義務人申請抵繳之實物是否符合抵繳之要件 予以認定,自屬其行政裁量權限。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參考法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9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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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徵機關對納稅義務人申請抵繳之實物是否符合抵繳之要件予以認定,自屬其行政裁量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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