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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興建農產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使用事業計巏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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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08-29 16:36:3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95年6月23日農糧字第0951071617號令 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興建農產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興建農產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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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興建農產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使用事業計巏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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