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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媒體新聞] | 2007-10-05 | 點閱數: 3328
新版抵押權契約爭議大,導致一堆民眾申貸房貸受阻。銀行公會昨(4)日緊急針對新版抵押權設定書,邀集16家銀行開會,會中決議針對爭議最大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明訂15項債權項目,今天將承報給內政部以及法務部。 銀行業者解釋,過去抵押書是將銀行與消費者間的關係以附件方式註明,在地政單位的文件中,也只會顯示民眾該不動產已設定給某某銀行,但新版契約書會載明各細項內容,對消費者以及其他債權人的保障更大。 但是這些債務內容與種類十分繁鎖,銀行為了確保日後的債權,希望寫得很明白,例如,借款、票據、保證、承兌、透支、貼現、信用卡與應收帳款契約等債權。 由於房貸一般都分為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兩種,消費者如果只申請普通抵押權就,只包含該筆房貸的固定金額,未來增貸需要再申請、付第二次手續費;而最高限額抵押權,則是包括「過去、現在、將來的所有債務最高上限金額」,客戶未來增貸只要不超過這個金額,就不用再付一次手續費。 普通抵押權比較簡單,但針對最高限額抵押權,銀行希望要列入各種貸款細項。內政部則擔心銀行「包山包海」,羅列一堆債權,反而讓民眾誤解,希望能另立一個書面約定,讓民眾知道自己申請房貸後,以後就算欠信用卡或是現金卡不還錢,也可能被查封房子。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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