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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媒體新聞] | 2008-07-17 | 點閱數: 3790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基於愛心辦稅及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契稅申報書表均加附契稅申報書附聯,方便民眾辦理契稅申報時,可一併填報不動產移轉後之使用情形,省時又簡便。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購置房屋,常會委託地政士等專業代理人辦理契稅申報事宜,以為登記過戶完竣即可,常因不知前屋主有營業設籍於該址,而忽略申辦房 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使用,致房屋稅仍被課徵營業用稅率,直至接獲房屋稅稅單始知負擔較重稅賦。該局基於愛心辦稅及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於契稅申報書表加 附契稅申報書附聯,輔導新購置房屋納稅義務人即時申辦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並於該附聯加註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申辦期限,作雙重輔導,請民眾或受委 託代理申報契稅人士多加利用。

該局表示,倘若民眾對房屋稅率之適用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

資料來源:臺中市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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