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市民點開昆明市房產信息網,將可以查詢到全市所有準售房源的詳細信息,包括每一套房源的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價以及總價。
近日出臺的《昆明市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實施意見》規定,從明年起,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向社會公佈經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實際銷售價格與申報價格上下波動超出15%的,必須重新申報,重新申報次數為一次,否則,房產登記機關將不予登記備案。
記者點開昆明市房產信息網看到,已有4個在售樓盤公示了項目地址、開發商名稱、發證日期、每套房源的幢號、房號、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以及總價等詳細信息。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置價格申報與明碼標價制度,旨在禁止坐地漲價和違規炒作,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主定價行為。
有購房者認為,在此政策下,房地產開發商將無法再以不透明的“均價”、“起價”為噱頭吸引購房者,捂盤惜售、隨行就市等投機行為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不過也有人質疑這不過是一場“程序秀”,無法從根本上平抑畸高的房價。
最大意義在於力圖彌補信息不對稱
雲南財經大學不動產投融資研究中心主任周大研教授認為,房價公示政策的最大意義在於力圖彌補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一座樓盤開盤前,有多少套房,每套房的單價是多少,購房者一概不知,賣出了多少套也全憑售樓小姐‘忽悠’。開發商往往故意屏蔽信息,製造房源稀缺和熱銷的假象。”昆明市民葉先生說。
葉先生曾被開發商宣傳的所謂“最低價”誤導過。四年前,他看中了昆明市二環外的一處新開樓盤,“1580元起”的價格被印在廣告牌上滿城皆是。“當時二環外的房子都賣到了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所以開盤前一天購房者就排起了長隊。我父親在售樓處外面站了通宵,第二天進去一看才知道,900多套房子中,總共只有兩套單價為1580元的房子,面積小,戶型不好,室內幾乎見不到陽光。”最後,葉先生只能以2500餘元的單價買下了該小區的一套住房,這遠遠超出了他的預算。
新聞來源: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