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登記討論區

修正「登記原因標準用語」

路過的訪客

法規名稱:登記原因標準用語
【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96年5月1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60045320 號函

【要旨】:增訂登記原因標準用語「遺產清理人登記」如附件

【內容】:有關辦理遺產清理人登記時,除將遺產清理人資料登載於管理者欄位外,於其他登記事項欄並應註明「管理者為遺產清理人」。 | 2007-07-12 10:53:55
0 unlike | like 0
:::

線上使用者

19人線上 (12人在瀏覽互動討論區)

會員: 0

訪客: 19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903903903
昨天: 1349134913491349
本週: 3121312131213121
本月: 2021320213202132021320213
總計: 4532401453240145324014532401453240145324014532401
平均: 117811781178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