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
小陳 寫道:
日前繳清遺產稅,欲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登記,就本人對民法瞭解,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我家兄弟 3 人,如果大哥取得遺產最多,我和小弟所分遺產較少,我和小弟是否涉及贈與大哥遺產?
民法應繼分規定之設置,其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限制;因之,繼承人取得遺產之多寡,自亦毋須與其應繼分相比較,從而亦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因此, 陳先生兄弟間協議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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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5 18: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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