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公教人員購屋貸款:
1.年齡:無限制。
2.利率及額度:(1)利率2.62%。
(2)額度220萬。
(3)年限最長30年。
(4)寬限期5年。
3.家庭年收入:無限制。
4.家庭狀況:(1)中央機關、學校編制內,任有公職滿一年,並支領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2)申請人非已休職、停職或留職停薪者。
5.住宅狀況:(1)不得有各類補助購置住宅。
(2)不曾有承購公有眷捨房屋或基地。
(3)不曾因拆除或騰空援助公有眷捨房屋獲政府補助。
(4)不曾獲有公有眷捨現狀標售得標人安置處理。
(5)曾獲准辦理貸款,經放棄尚未滿三年。
6.購屋限制:住宅基地為建,房屋主要登記用途為住宅或含住宅字樣。
7.其他規定:計點項目:居住狀況40%、年資30%、最近5年考績15%、眷口15%、身心障礙加點(本人3點,1眷口2點)。
8.名額產生方式:由住委會根據需求調查及資金狀況決定。
9.承辦單位:人事行政局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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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6 22: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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