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向李先生買了一棟房屋,已經向稅捐處辦理契稅申報,最近因手頭較不方便,付不出款項,所以李先生想取消買賣,但是王先生不願意,李先生問:他可以單獨申請撤銷契稅嗎?
臺南市稅捐處說明如下:
1.申報契稅後買賣雙方就契約的解除如有爭議,該爭議並非行政機關職權所能認定,在未經雙方同意或司法機關裁判確定前,不能由單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2.例外情形:經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若買方未協同辦理,可由賣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或有承買房屋業經法院查封不得移轉,及一屋二賣其中一方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等情形,可由買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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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5 15: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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