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版

國民住宅貸款利率自96年6月29日起,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調整為年息3.06厘;銀行融資部分調整為年息3.36厘

路過的訪客

函號:內政部96.7.3內授營宅字第0960804237號函
內文:
一、依據國民住宅貸款辦法第4條規定,國民住宅貸款之利率,依下列之規定:(一)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按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0.575計算機動調整,最高不得超過年息9厘。(二)銀行融資部分,利率按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0.875機動調整。

二、查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自96年6月29日起調整為2.485%,爰調整國民住宅貸款利率如主旨。

三、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原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之優惠貸款利率,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辦理。 | 2008-01-08 16:52:10
0 unlike | like 0
:::

線上使用者

33人線上 (13人在瀏覽互動討論區)

會員: 0

訪客: 33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1708170817081708
昨天: 1810181018101810
本週: 1024910249102491024910249
本月: 3629836298362983629836298
總計: 4165740416574041657404165740416574041657404165740
平均: 114411441144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