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稅務討論區

弟、妹保險費可否列舉申報,自所得稅中扣除?

光哥

本人94年度綜合所得稅預計申報扶養未成年的2位弟、妹,請問由本人代為繳納的弟、妹保險費應如何申報呢? | 2006-04-20 20:04:22
0 unlike | like 0
路過的訪客

參照:

York 寫道:
本人94年度綜合所得稅預計申報扶養未成年的2位弟、妹,請問由本人代為繳納的弟、妹保險費應如何申報呢?


有關保險費列舉申報扣除之規定有對象及金額之限制,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為限。但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
94年度綜合所得稅預計申報扶養未成年的2位弟、妹,雖由其本人代為繳納弟、妹保險費,但因其弟妹非屬其直系親屬(旁系)因此申報所得稅時其弟、妹的保險費不可列報扣除 | 2006-04-20 20:17:17
0 unlike | like 0
:::

線上使用者

6人線上 (2人在瀏覽互動討論區)

會員: 0

訪客: 6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825825825
昨天: 531531531
本週: 3923392339233923
本月: 3119731197311973119731197
總計: 4125889412588941258894125889412588941258894125889
平均: 114311431143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