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繳事項 民眾如係因欠稅原因而遭限製出境後,若想出國,必須先弄清楚辦理限製出境的機關為何,主動與其聯繫解除出境限制之相關作業,以確保不會因手續未辦結而通關受阻。
民眾如係經地方稅稽徵機關陳報財政部限製出境者,欲申請解除出境限制,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之一:
1.限製出境之期間已逾5年者。
2.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者。
3.依法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當擔保者。
4.經行政救濟及處罰程序終結,確定之欠稅及罰鍰合計金額未滿限製出境標準者。
5.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
6.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之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者。
民眾如係由行政執行處辦理限製出境者,欲申請解除出境限制,必須向該處執行官或書記官聯繫,以繳清稅捐、提供相當擔保品或其他方式申請解除出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