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針對限縮土地稅、房屋稅減免的優惠部分達成共識,未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面積,將由現行的3公畝(約91坪)限縮為2公畝(約60坪),且非做農業使用的農地也將一律課徵地價稅。簡單來說,就是針對大地主調高土地稅、房屋稅,預定明(2010)年修法。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有關限縮土地稅、房屋稅減免部分,會中作成決議,將修正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面積,將適用千分之2自用住宅稅率的由現行的3公畝(約91坪)限縮為2公畝(約60坪),未來在修法後,都市土地面積超過60坪的部分,就將不能以自用稅率課徵地價稅。
另外,住家用及自用房屋稅率不變,將非住家營業用房屋法定下限稅...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