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佈】
針對邇來報載金管會建議停辦優惠房貸或緊縮不動產授信之報導,金管會說明如下:
有關行政院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措施係由中央銀行主政辦理,相關規定並會銜內政部及金管會共同發佈,資金來源係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支應,由內政部編列預算補貼利息。
行政院 94 年間核定之增撥額度 3,000 億元,目前尚有額度 1,300 億元,利率係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手續費減除政府補貼利率 0.125% 機動調整,目前為 3.04% ,該額度三單位已建議行政院由銀行繼續辦理,足敷有需要且符合申請資格者向各金融機構申請,金管會並未建議停辦,特予澄清。
另,依據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原則上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 30 ﹪,銀行辦理上述放款本應依此規定辦理。目前金管會並無修正該規定之計畫,爰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於符合限額內仍可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