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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媒體新聞] | 2007-10-31 | 點閱數: 2736
台中市環保局先前取締違規張貼的房地產廣告物,還與違規業者協商,盼業者多在合法管道張貼宣傳,但效果不彰,環保局決定明天起提高罰款,每查獲一件就重罰3600元。環保局長李立德說,今年中旬與業者協商,盼多利用區公所的公用廣告欄、便利商店、網路或電視、夾報等行銷宣傳方式。但多數房地產業者似乎不領情,清潔隊員發現,近來違規廣告物又開始充斥街頭,小巷牆壁、電桿、路燈桿等,多處可見。 李立德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業者竟想出五花八門規避取締的變化手法,像是貼在電桿更高處,讓清潔隊員無法撕下;礎a攤方式架設路中央、廣告紙縮小夾在汽機車、廣告物下方多「環保大人手下留情」字眼、用腳踏車取代廣告車停放人行道。 環保局發現,至今每週仍可查到10萬張廣告,顯見先前找業者溝通、勸導,毫無作用,既然法令規定可罰1200元至6000元,原本只罰2400元的效果不彰,環保局決定從11月起,將罰款提高為3600元。 環保局今後也將依「電信法」,請電信總局將廣告上的電話停話6個月,並將違規廣告物轉給市府地政局,若是專業仲介經紀人所為,將另行依「不動產經紀條例」開罰6萬元。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記者鄭文正/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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