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表示:凡設籍轄內民眾自96年6月1日起至戶政事務所申請之自然人憑證或向財政部審查通過,得參加97年電子報稅憑證發放作業之金融機 構申辦金融憑證者,可備齊以下文件至該所六樓兌領統一超商推出之「icash卡」(不儲值現金)乙份,兌完為止: 一、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 二、戶籍證明 文件。 三、97年兌領者,以97年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10張,或轄內96年1,000元以上特定繳費收據(限正本)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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