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媒體新聞] | 2007-07-10 | 點閱數: 2860
有民眾來電詢問,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要檢附什麼證件呢? 臺南市稅捐處表示:一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土地所有權狀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各一份,向土地所在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至於77年4月29日以前完成建築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該處為了簡政便民,可以「房屋基地座落申明書」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同時其他要件如果也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者,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線上使用者

25人線上 (16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25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1879187918791879
昨天: 1500150015001500
本週: 3379337933793379
本月: 5939259392593925939259392
總計: 5082686508268650826865082686508268650826865082686
平均: 1214121412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