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北縣民向民代陳情,指稱購買頂樓加蓋房屋,修繕後卻被拆除,質疑台北縣政府拆除大隊拆除違建標準不一;拆除大隊長馮兆麟解釋,違建不可能合法,部分頂樓加蓋被當作投資使用,經查報屬實還會優先拆除,提醒購買這類自稱是「合法違建」的住宅,千萬別被矇騙。
他強調,政府礙於人力、物力等因素,無法全面拆除新、舊違建,因此訂有拆除優先次序表,簡單來說,只要是新增、影響公安都會被列為優先拆除,另外,2008年起實施「頂樓投資客專案」,經查報發現頂樓違建用來投資、出租,也列為優先拆除。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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