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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媒體新聞] | 2010-05-06 | 點閱數: 2460


抑制房價對症下藥,政府應從供需面著手,表面症狀解的措施是無法解除真正的民怨 ; 政府不該把房價過高與房價資訊透明化以及抑制房價劃上等號。

最近地政司積極在推動房地產資訊透明化,主要原因是日前公佈的十大民怨之首為房價過高,而追根究底房價居高不下乃區域性(台北)、人為(短線投資炒作)… 等因素造成,政府一開始苦無對策又無法找出代罪羔羊,因此只好一方面要抽豪宅稅一方面要國有財產局停止標售國有土地,同時又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規範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分開計價…等等頭痛醫頭的措施,以為這樣就能產生抑制房價的效果。

但是現在發現抽豪宅稅毫無意義,不但有錢人不痛不癢,而且有標籤助漲的效應,因此政策裹足不前;停售國有土地只有降低供給,更容易造成供需失衡的問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規範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分開計價實施,以為分價透明就能抑制房價,顯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費購屋者早已認同公設與附屬建物的存在價值,雖有助於釐清建物價位分析,但對抑制房價是一點效果也沒有。

因此,地政司受到立委對房價資訊透明化的壓力,巧立名目要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希望透過修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將仲介與代銷的房屋交易買賣價格限期提報,如此草率的提案以為就能抑制房價消除民怨,實在是過於天真的想法,說穿了只是為了應付民意代表與民怨的壓力。

對症下藥的政策最好能達到多重見效,從『區域』、『人為』、『標的』三個面向著手,北市府計畫提高都更獎勵,就是一個值得讚揚的政策!

其實解決房價過高問題,應該從『區域』、『人為』、『標的』三個面向著手,民眾感受房價過高應該指的是台北市而非全省性,所以政策全面性打壓就會傷及無辜的中南部,因此應該針對區域別研究對策,至於人為的部分要防止不當人為短線炒作,而對於不當炒作的特殊標的也要有個案稽核的措施。

譬如,最近台北市都更處擬定要修訂都更獎勵辦法,提高獎勵到最高兩倍,並放寬申請條件,讓兩千平方公尺以上面積的三十年以上老舊房屋只要半數以上居民同意就能申請都更獎勵,這個政策從提高供給面與改善市容提昇居住品質層面設想,長期必可疏緩房價並一舉三得,實在值得讚揚;另外行政院計畫延伸淡水捷運到新市鎮,不但提高供給面,也提供便捷的交通,讓首購者得以較低價格完成築巢美夢,讓台北市上班族解決住與交通的難題,而在此同時,金管會也積極稽核銀行貸款對象是否有協助短線炒作之嫌,這些政策我們都認為是真正解決住的問題,真正解除民怨的方法。

但很遺憾的,現在地政司把資訊透明與抑制房價劃上等號,把政府應該從稅制改革與實價課稅問題與解決資訊透明化的問題丟給房仲業與代銷業,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而一些立委居然也參與連署以為這樣就能討好選民解除民怨,我們可以預期這項修法是在欺騙老百姓以及欺負不動產經紀業,政府把房價過高推責於資訊不夠透明化,把政府沒辦法做到的資訊透明化責任推責於無辜的不動產經紀業,業者對地政司的態度只能嘆聲說:『無明』。

政府應藉擴大課稅稅基並同時降低稅率,採實價課稅政策解決房價透明化之根本問題。

交易價格資訊之公開,涉及全體國民納稅課稅與政府稅收制度之重大改革,尤其現階段本國稅制對房屋價格認定呈現方法約有三種:1.公告價格(如: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房屋評議現值)2.申報價格(例如:申報土地與房屋現值)3.民間價格(銀行估價與放款價格及不動產經紀業之委託與成交價格)各個價格自有其形成背景,此乃我國制度之重大議題,實非為民間業者所能獨自完成。

如今地政司執行房價透明化的政策,一昧以美國與大陸為倣傚依據,但卻忽略了美國與大陸的課稅制度是以實價課稅為依據,因此房價很容易達到透明化效果,也因為是在實價課稅的前提下,比較不容易有虛報或炒作的資訊發生,而台灣在沒實施實價課稅或其他稅制改革的基礎下,要經紀業者提供成交資訊實在是本末倒置。

而為了鼓勵業者提報,且特別註明不作為課稅標準與依據,而台北市國稅局卻曾於去年九月發函房仲公會,要房屋仲介業者提報租賃成交詳細資訊與租賃契約書,明顯的是要作為查稅依據,房仲同業卻要替無能的執法者承擔查稅的責任。

如此一方面地政司要業者提供資訊並保證不做為查稅依據,一方面稅務機關要依據房仲業提供資訊行查稅之實,我們不禁要懷疑政府各部門各行其政,政策的研擬缺乏跨部會的意見整合,到後來,業者提供這些成交資訊的真偽如何判斷?

屆時可能真假資訊混淆,不但無法提供民眾透明化的房屋成交資訊,反而會提供不肖業者炒作的空間,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我們已經可以判斷出未來執行的惡果。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嚴重,地政司草率的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恐將成為房價炒作的元兇!

唯今之計,要房價資訊透明化,只有從實價課稅為基礎政策著手,其實各家仲介業者都早已經有在網站揭露區段與區間門牌的行情,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吉家網)歷經數年努力,也有整合各大品牌成交資訊,同時兼顧個人隱私以區間門牌方式揭露於網站提供民眾查詢,並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合作提供銀行放款的查詢依據,這樣的資訊其實已經相當程度的揭露實際行情,並兼顧買賣方消費者的隱私,同時經紀業者在不動產代理仲介銷售時也有提供成交資訊的責任。

因此,不動產經紀業者其實已經是盡到房屋成交資訊透明化的基本責任,反觀政府不但無法針對房屋所有權人取得透明化資訊,且地政司的ehouse不動產交易服務網站一直成效不彰,原因就是不願意與業者溝通合作,或溝通的方法錯誤。

我們建議只要政府網站連結各家房仲業網站與吉家網之成交行情網站,民眾就能清楚要查詢的相關成交資訊,殊不知地政司捨近求遠,自己無法執行的政策,硬要為難不動產經紀業的目的何在?難道主管當局對下屬管理的產業採取的輔導政策方針是:只『管』不『理』,並只會將燙手山芋的民怨與資訊透明化責任全部歸責於不動產經紀業,這算是英明的政策嗎?

其實,真正要房價透明化與準確化,斧底抽薪的辦法,就是要針對賣屋者實價課稅,擴大稅基並降低稅率,這樣攸關受屋者與購屋者的賦稅權益,自然能從售屋者與購屋者在房屋過戶的同時取得透明與準確的成交資訊,同時也不影響或增加民眾稅賦的負擔,豈非一舉兩得之政策?

如今政府無法推行的政策,卻硬要無關買賣責任與提報責任的不動產經紀業負責,難道這樣提報的資訊就能準確嗎?難道政府用命令與罰款等作為來對付無辜無責的不動產經紀業者就不會引起民怨嗎?

我們認同資訊透明化的重要,我們要再次強調,不動產經紀業已經做到資訊透明化的基本責任,再來,應該是政府拿出魄力在課稅制度上做全面的改革,我們真的很擔心地政司修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這個政策,不但無法讓房價資訊透明化,更會讓房價資訊提報的真真假假陷入更混亂的局面,到最後,這個錯誤的政策才真正是房價炒作的元兇。

屆時,受傷的一定會是無辜的老百姓以及政府的威信,我們呼籲地政司不得不三思而後行!

新聞來源: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 總經理/李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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