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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_亭君 - [媒體新聞] | 2010-10-20 | 點閱數: 2972

為了避免大量優良農地流失,農委會即日起要求各縣市政府,禁止所有特定農業區內集村農舍的興建申請。據統計,全台特定農業區約有35萬公頃,高達全台所有農地的43%;這項禁令實施後,不少有意利用農地興建的建案,勢將胎死腹中。
農委會水保局主任秘書簡俊發表示,過去政府推動集村興建農舍,設立農發條例的基本立法精神,是希望發展農村,且集村農舍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業發展,但10年下來,在特定農業區裡興建的集村農舍,已成為豪華農舍社區的亂象。

目前全台農地約有80萬公頃,而民國64年編訂的土地地目中,將適合耕作的優良農田列為「特定農業區」就有35萬公頃,佔全台農地的43%。

特定農業區因為土地有規劃、景觀優美、銷售價格高,一直是建商眼中的大肥羊,不時用盡各種方式將農地變成建地或豪宅,已背離當初設立農發條例的原意,影響農業甚鉅。

因此,農委會上周發出行政命令,要求全台各縣市政府即刻停止在特定農業區內興建集村農舍申請,一旦農民未依法令規定,任意在特定農業區興建農舍,將可處6到3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且可強制斷水斷電。水保局也表示,未來執行的細節,將與內政部協商。
 
新聞來源:聯合晚報 / 記者:彭宣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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