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匿名訪客 寫道: 聽說國宅現在的管理室回歸到公寓大廈管理的制度,可否詳細說明,謝謝![/quote]
國宅之原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之國宅局,為使國宅統一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管理,遂使國宅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管理。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中華民國建築物管理維護經理人協會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案」辦理,完成彙編「公寓大廈管理Q&A」乙輯。相關問題共143題,請連結至Q&A網頁參閱。(內政部營建署)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14&Itemid=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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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6 1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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