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稅務討論區

「稅捐稽徵法」第18條條文已於96.12.12總統令修正公佈生效

路過的訪客

修正「稅捐稽徵法」第18條條文
公告內容 總統令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華總一義字第09600164521號令

茲修正稅捐稽徵法第十八條條文,公佈之。
     稅捐稽徵法修正第十八條條文
     
第十八條 繳納稅捐之文書,稅捐徵機關應於該文書所載開始繳納稅捐日期前送達。

| 2008-03-31 18:07:42
0 unlike | like 0
:::

線上使用者

7人線上 (2人在瀏覽互動討論區)

會員: 0

訪客: 7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515515515
昨天: 274274274
本週: 3704370437043704
本月: 3704370437043704
總計: 4546924454692445469244546924454692445469244546924
平均: 117711771177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