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政府綠色矽島之政策與全面推動綠建築決心,加強推動建築產業之永續發展,本部業於 93 年 3 月 10 日發佈增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綠建築專章,實施方式則以分期分階段實施之方式進行,建築基地綠化、建築基地保水設施、建築物節約能源等自 94 年 1 月 1 日 起實施,綠建材將自本( 95 )年 7 月 1 日 起實施。
另為獎助民間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本部已於 95 年 6 月 7 日 修正發佈「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作業要點」【網址:
http://www.cpami.gov.tw/lawdata/l1_detail.php?blano=725 】,本要點之適用對像為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私有辦公類建築物等三類。每一申請案依據申請人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經費核給獎助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綠建築改善工程經費之 50% 或新臺幣 200 萬元, 95 年經費為 1400 萬元。受理期限至 95 年 7 月 31 日 ,有意申請者可向本署委託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提出【聯絡人: 陳靜美小姐、聯絡電話: 02-86676398 分機 133 】。
發稿單位:建築管理組
聯 絡 人:鄭元良組長
行動電話: 0937515875
公 關 室:蕭文雄 主任
行動電話: 0933-71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