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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媒體新聞] | 2009-05-21 | 點閱數: 2298

稅季來臨,稅務單位提醒民眾,如果自辦市地重劃而無收益者,地價稅可望全免,而未來重劃區完成後,地價稅還可減半徵收兩年。 

■ 自地重劃 可省最多

為促進土地利用與發展,政府會以積極採取公辦市地重劃或鼓勵區域民眾自辦市地重劃方式來辦理,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的土地如果參與重劃,土地稅方面是有減免優惠的相關規定。

該局指出,重劃地區內的土地,在辦理重劃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地價稅可以全部減免;於重劃辦理完成以後,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還可減半徵收2年。

■ 免稅優惠 排除營業使用

不過要提醒民眾,如果土地在該重劃期間內仍提供營業使用,例如原來已建有房屋、工廠仍繼續使用,或土地上供營業人營業使用的話,則不適用此優惠,仍得繳納地價稅。

另外,如果辦理重劃期間,土地雖因使用而不能享有免徵地價稅,等到土地重劃辦理完成後,仍然還是可以適用減半徵收2年的規定。除此以外,土地參與重劃,因進行重劃時間均相當長,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稅法也規定,土地於重劃完成以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還可以減徵40%,以鼓勵土地所有權人積極配合政府土地政策之實施。

資料來源:網路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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