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官員(9)日指出,未來預售屋屋簷雨遮採取「登記但不計價」方式辦理,全案已向行政院報告過,政策已經拍板,將納入今年5月1日上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不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將受罰,最高可罰150萬元。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屋簷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是為維持長久以來土地登記制度的穩定性與一致性;不列入房屋買賣坪數則是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防止建商灌虛坪及哄抬房價。
官員指出,自民國71年以來,屋簷雨遮即有辦理登記,有52萬多戶將屋簷雨遮登記為既有產權。內政部擔心,如果不再登記,恐將衝擊現行土地登記制度之穩定性與一致性,也可能因面積計算方式變更而影響民眾對於申請都市更新案件的動力。因此未來持續「有物即有權」的觀念,維持屋簷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只是雨遮範圍將嚴格覈實登記。
官員表示,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構造物,其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50公分,逾50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
內政部新規定源自監察院糾正,監院認為建商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指責內政部有怠惰修法疏失。官員指出,的確出現如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建商將這些虛坪計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主建物每坪價格一樣。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