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仲介業者在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或簽訂契約後,「以區段化、去除門牌、地號、建號、交易者識別化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朝野立委質疑「區段化」規範過於模糊,政府推動不動產交易價透明化決心不足,決議全案保留交付院會協商,未來將和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修正草案併案協商。
仲介業:透明度有限
對此修法趨勢,仲介業者認為,仲介業的交易物件,無法代表全數個案,且登記物件以區段化顯示,仍有模糊地帶,透明度有限,無法給予民眾正確的判斷資訊。
目前提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國民黨、民進黨和行政院三種版本,國、民兩黨傾向房價實際登錄,但為保護個人隱私,供查詢或利用時則去除門牌、地號等私人資訊,且申報價格不會作為課稅依據。但政院版規範登錄時僅需提供成交案件的「區段」資訊。
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支持實價登錄方向,但涉及個人隱私法,需審慎考量「應做多大程度的介入」。
立委:相關三法併審
朝野立委表示,現行台灣房價是「登記」實價、貸款價、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的「一屋四價」,主張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的相關三修正草案應三法併審,而非如內政部僅提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先拿房仲業者開刀。對此,江宜樺說,政院認為應「循序漸進」。
另,初審相關條文規定,內政部得委任所屬機構、委託機構、團體或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疑,一名內政部退休高級文官在外籌組公司,未來將代理內政部處理不動產交易申報業務,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直指,這名高官就是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董事長、前內政部地政司長張元旭。
張元旭表示,「是誤解,立委多慮。」他說,他目前擔任的職務是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成立的財團法人機構,不是私人公司,公司成立理念是為推動不動產買賣資訊透明化,他強調,「我擔任這個職位是短暫的。」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