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廖姓男子過世後有女兒爭產,妻子彭姓婦人不勝其擾,決定把名下近千萬不動產以「借名登記」方式暫時轉移給長子「阿村」管理,事後長子卻拒絕歸還,索討無效之下,彭婦一怒把兒子告上法院,請求法官幫她討還家產。
彭婦說,97年10月間,丈夫病重,第5個女兒「阿英」不斷以各種理由爭奪家產,等丈夫過世,她要處理後事和家務,卻被女兒煩到受不了,乾脆把丈夫留下的遺產包括台東市、太麻裡房地產過戶給長子「阿村」,因為阿村在公家機關服務,比較瞭解相關法律。
去年間她忽然想到「忘記」把借名登記的房地產過戶回來,找兒子索討,但卻一直被兒子以各種理由拒絕,她才發現當初為了避免女兒爭產,卻白白把財產交到兒子手中。如今可能很難從兒子手中要回,決定告上法院,讓法官協助她向兒子討回財產。
彭婦的女兒都為她作證,證明當初只是暫時把財產登記在哥哥名下,請他代管,代管期間,每月須給媽媽2萬5千元。彭婦無奈指出,本來想好好和兒子說,拿回財產就好,但兒子始終不理,法院調解也沒成功,不得已只好出面告兒子。
阿村則表示,當初父親過世後,母親把透過「贈與」方式轉移財產給他,而不是「借名登記」代管,且母親依然有管理、使用權,如今卻以聲請返還信託土地方式要拿回財產,於法不合。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記者施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