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大眾申領地政電子謄本權益, 於104年11月1日起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將對有以下狀況之帳號管制申請功能:
帳號如符合【送件後未領件達10件且未領件數達總量10%】或【送件後取消案件達10件且達總量10%】上開條件, 政電子謄本系統將限制該帳號送件功能。申請人請於送件前詳加審閱申請之案件內容,避免因過多的送件未領或送 件取消造成帳號停權,不便之處,敬請配合。
備註:未下載、取消與總量於104年11月1日開始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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