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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_亭君 - [稅務法律] | 2015-12-23 | 點閱數: 4316

財政部公告明(2016)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

因累計物價漲幅未達稅法規定調整標準,維持與今(2015)年相同不變。

 

依據最新公告,明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其所適用遺產及贈與稅相關的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

額分別是:

一、免稅額:遺產稅為每人1,200萬元;贈與稅則是220萬元。  

二、遺產稅扣除額部分,配偶扣除額為493萬元;父母及喪葬扣除額均為123萬元;重度以上身障扣除額為618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則包括: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具未逾89萬元部分;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50萬元

        以下部分。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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