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訊)有民眾詢問其土地經法院拍賣,如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可否退還溢繳稅款?
據臺南縣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土地之價款,已扣繳土地增值稅,嗣後如有就該拍賣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致有應退還之稅款時,該退稅款係屬拍賣所得價金之一部,應交由執行法院重行分配給債權。
法院拍賣之土地經核課土地增值稅,嗣後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致有應退還之稅款時應交執行法院重行分配
撰稿單位:佳裡分局一股 林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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