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傅棟成今天表示,大陸人士來台購買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後,需在登記後滿3年才得移轉,以避免陸資炒作房地產。
為配合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修正案,今天正式公告實施。
傅棟成表示,開放大陸居民購買不動產將以「需求之必要」為限制,換言之,是以是否需要購買不動產為基本考量,避免炒作。
根據相關規定,開放陸資企業因為業務人員居住的住宅、從事工商業務的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或其他因為業務需要的處所,得以取得不動產。同時,也取消大陸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需要說明資金來源的規定。
在貸款限制方面,傅棟成表示,陸資投資人在台購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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