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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x - [媒體新聞] | 2008-08-31 | 點閱數: 2426

為落實馬總統愛台12建設有關都市更 新政策,加速推動政府及民間投資、擴大內需、刺激經濟成長,內政部本(21)日發佈「愛台12項建設都市更新推動構想」,並將依程序報院核定後實施,以 透過公有土地為主都市更新案之推動、輔導民間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及建置完備都市更新法令等推動策略,加速推展都市更新事業。

內政部表示,為加速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之推動,該部已會同相關單位等完成95處政府為主優先更新地區之選定,其中62處已完成先期規劃、12處並 完成更新地區招商計畫等前置作業;另外在輔導民間儘速實施部分,並於營建署設置單一輔導窗口,提供法令及相關措施之諮詢服務,並指派專責人員,追蹤辦理進 度及協助解決遭遇困難,截至977月底已輔導464案報核,其中195案已核定,10案已審定簽報核定中,96案事業計畫報核審議中,另163案整合 中,經濟產值約新台幣1136億元。

內政部表示,在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推動部分,後續於個案完成先期規劃及前置作業後,將由中央、地方相關機關組成專案招商小組,辦理招商作業;所需 經費將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支應,該基金業奉行政院97814日核定;另內政部並賡續委託成立「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協助推動、整合更新意願及招商作 業及籌設中央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加強中央推動機制。

在輔導民間為主都市更新案部分,內政部刻正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規定及建立都市更新標準作業流程,以提高更新容積獎勵誘因、縮減都市更新審核 時程、降低審議可能發生的爭議;持續推動個案輔導機制,民間都市更新個案遭遇任何困難,將由內政部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規定召集有關機關協調解決; 辦理都市更新社區規劃師種子人員培訓,鼓勵進入社區整合住戶自力更新及推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延長建築物使用壽命,以擴大更新實施成效及達節能減碳之 目的。

另外,該部並已洽請英、日等先進國家之都市再生專業機構,於本(97)年11間規劃辦理都市更新專業課程,及與北、高兩市共同爭取國際都市發展協 會(INTA)同意2009年年會在明(98)年10月於台灣舉辦,以促進都市發展與都市更新政策之經驗交流,以及爭取國際合作機會

內政部表示,該部未來4年預計辦理50處政府為主更新案之招商投資作業,如其中20處能順利完成招商投資,投資總額預估約1249.58億元;另 外,民間為主更新案部分,以平均每案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約15億元估算,未來4年預計核定100處,合計投資金額亦達1500億元。

 

資訊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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