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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rk - [媒體新聞] | 2009-11-11 | 點閱數: 2931

國產局表示,為提升國有非公用土地在處分或有具體開發計畫前之利用效益,近期加強推動下列措施,藉以達成土地活化、改善都市景觀及民眾使用便利之多贏局面:

一、 結合政府機關(構)辦理闢建停車場:為提升辦理績效,於本(98)年7月間將原公開招標租金底價標準統一以申報地價總值4﹪之規定,調整改由合作機關 (構)自行斟酌個案情況訂定合理底價。可增加國有土地合作闢建停車場機會,及協助紓解市區停車需求。
二、 公開招標簡式合作經營:以申報地價年息2%作為權利金底價公開招標,自然人或法人均得參與投標,釋出土地使用權供民間作為運動、休閒、停車或綠化植栽等簡易使用。
三、 委託經營:提供地方政府、公立機構或依法成立之公、司法人,為期短則數日或數月,最長10年期間之委託經營使用方式。
四、 提供綠美化:放寬提供條件,只要有意願的地方政府、公立機構及依法成立之公、私法人、中央機關、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及自然人,均得向該局所屬 分支機構申請辦理綠美化。除可改善環境景觀,亦能避免被佔用及棄置垃圾,具有正面效益,並能透過綠美化營造都市新風貌。
國產局統計上述措施截至98年9月底止之辦理績效:與臺灣銀行等11個合作對像辦理15處、72筆、面積5.47公頃國有土地合作經營停車場;以公開招標 簡式合作經營方式釋出49筆、面積2.27公頃國有土地;以委託經營方式釋出1,709筆、面積236.45公頃國有土地;及提供462筆、面積95公頃 國有土地辦理綠美化。國產局最後表示,將由所屬分支機構於近日向各地方政府宣導上開合作經營停車場及綠美化利用方式,以增加合作機會提高辦理績效。

新聞稿聯絡人:連科長尤菁
聯絡電話: 2771-8121 分機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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