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民眾來函詢問:農舍的基地是否要課地價稅?
台南縣稅務局表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的農舍可課徵田賦(田賦自76年第2期起停徵)
不需課徵地價稅,惟當所有權人變更使用用途,將農舍經營民宿或開設商號,則就必須改課徵地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為增加收入,將農舍改為民宿或開設商號,已不符農業使用用途,依規定應改課地價稅,此外民眾於原本核准的農舍面積另行增建或加蓋,超出建物使用執造登記面積,無執照的部份不論使用用途為何,都要課徵地價稅,請民眾注意。
撰稿單位:電子作業科一股 林秀杏
資料來源:台南縣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