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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稅務法律] | 2008-06-19 | 點閱數: 3142
臺南市稅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規定,經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40%,但如果土地重劃後發生繼承行為,繼承人於辦妥繼承登記後再移轉時,則不屬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無上述土地增值稅減徵40%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納稅義務人取得繼承的土地移轉時,係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之基礎,所以「繼承」取得之土地也屬移轉發生原因之一,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於辦竣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已非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不適用減徵土地增值稅40%的規定,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6-2119611。 資料來源:台南市...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稅務法律] | 2008-06-19 | 點閱數: 3398
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已申請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嗣後因學童就學或其他原因遷出戶籍,致該地上建物已無人設籍或僅有旁系血親設籍,因已不符前述自住要件,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即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否則如經查獲,除應補徵差額稅款外,尚應處以短匿稅額3倍的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許多民眾以為只要本人或家屬實際居住該地上房屋,該地即屬自用住宅用地,其實依稅法規定,自住的認定要件是...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稅務法律] | 2008-06-16 | 點閱數: 3184
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張姓納稅義務人滯欠89年度綜合所得稅,因其金額已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標準,經該局報請財政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最近張君因急需出國洽商業務,乃以其滯欠稅捐已逾法定徵收期間5年為由,申請註銷欠稅並解除出境限制,惟因該欠稅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強制執行,目前尚繫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中,依法仍不得註銷欠稅及解除出境限制,該局也愛莫能助。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自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5年,未於徵收期間徵起之稅捐,即不得再行徵收。但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或已依強... 觀看完整文章
york - [稅務法律] | 2008-06-09 | 點閱數: 5131
最近花蓮地區有建設公司,以建築物之法定空地規劃為小型社區內之庭園綠地、人行道或停車場等供公共使用活動之空間,以增加房屋之功能性,因該供公共使用之土地,係屬建築房屋依法必須保留之空地部分,仍應課徵地價稅。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所謂「法定空地」依建築法第11條規定,係為建築基地法定應留設空地之面積,為建築基地之部分,屬於供建築使用之土地。換言之,「法定空地」是建築法令所規定,建築基地面積與建築面積比率,亦即建敝率所應留設之空地,其目的在維護居住環境的品質,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目的。 該處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可...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稅務法律] | 2008-06-06 | 點閱數: 3049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111萬元,   因此,贈與人每年贈與財產金額合計未超過111萬元者,均免納贈與稅;另夫妻相互贈與財產亦免納贈與稅。惟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曾贈與財產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之親屬者,不論贈與財產金額多寡,或是否免納贈與稅,均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稅務法律] | 2008-05-13 | 點閱數: 2951
若民眾想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卻發現房屋因年代久遠而無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   對此,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依據財政部函釋,若房屋在77年4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者,其基地所有權人可填寫「房屋基地座落申明書」,闡明自用住宅確實座落於該筆土地上,便可代替上述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稅。
Matt CHEN - [稅務法律] | 2008-05-09 | 點閱數: 3151
近來民眾來函詢問:農舍的基地是否要課地價稅?    台南縣稅務局表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的農舍可課徵田賦(田賦自76年第2期起停徵) 不需課徵地價稅,惟當所有權人變更使用用途,將農舍經營民宿或開設商號,則就必須改課徵地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為增加收入,將農舍改為民宿或開設商號,已不符農業使用用途,依規定應改課地價稅,此外民眾於原本核准的農舍面積另行增建或加蓋,超出建物使用執造登記面積,無執照的部份不論使用用途為何,都要課徵地價稅,請民眾注意。 撰稿單位:電子作業科一股 林秀杏 資料來源:台南縣稅務局
Matt CHEN - [稅務法律] | 2008-05-09 | 點閱數: 3635
原課徵田賦之農業用地,當其土地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使用,或其使用編定變更編定為非農業用地時,應自變更使用或編定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但若該土地符合適用特別稅率之規定,或仍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時,土地所有權人仍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改課田賦。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之土地;依都市計畫編定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課徵田賦(田賦76年停徵)。也就是說,課徵田賦之土地,在非都市土地必須是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之土地;都市土地則是依都市計畫編定為農業區及保護區,... 觀看完整文章
Maxx - [稅務法律] | 2008-05-03 | 點閱數: 3385
公司可採用的節稅管道雖有多種,最常見的莫過於使用研發投資抵減或自動化設備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尤其稅法允許研發支出的最低抵減率是由30%起跳,也就是說公司每投入100元的 研發支出,即可獲得最少30元的抵稅優惠。因此,各家公司紛紛投入研發行列,除可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自身競爭力外,還可享有高度的節稅效果,南區國稅局在96年度就核准了327家公司適用研發投抵,核准抵稅金額更高達65億9千3百餘萬元。     公司可提出申請投抵的研發支出項目包含全職研發人員薪資、專供研發單位研究用之消耗性器材、原材料、樣品、全新儀器設備、建築物之折舊或租金等等,其中最容易讓人混淆的是... 觀看完整文章
york - [稅務法律] | 2008-04-24 | 點閱數: 3398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為減少房貸利息支出,常採「借新還舊」之理財方式來因應,因此,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如何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支出及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如因換約或貸款銀行及貸款金額變動,則僅能就原始購屋貸款尚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之利息列報扣除,而非減除新貸款之全部利息支出。例如,90年購買自用住宅貸款400萬元,至95年底該貸款餘額240萬元,96年為減少利息支出,以借新還舊方式改向另一家銀行貸款360萬元,若96年全年度借款利息為13萬2千元,則96年度可列報之自用住宅貸款利息...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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